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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因实际建设需要现在在学校官网对昆仑校区管理楼安全性检测服务询价采购,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昆仑校区管理楼安全性检测服务

二、预算金额

预算上控价金额(人民币):伍万玖仟柒佰陆拾元整(¥59760.00)。

费用应包含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缴纳税费及规费(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并涵盖供应商为完成本次服务所需承担的所有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人工、机械、劳务、保险金、安全设施、检测、车辆通行、垃圾清运及消纳、工人装车、数据采集、资料、管理费用(注:检测过程中因规范要求造成的必要破坏,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若因检测机构操作不当或超出约定范围造成的非必要破坏,修复费用由中标检测机构承担

三、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和服务内容

本项目建筑层高数六层,地下一层,地上层五层,总层高28.8米。基础采用独立基础、主体为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9960.80平方米。

服务内容为:房屋安全性鉴定。依据《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GB 55021-2021)、《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292-2015)等进行安全性鉴定,并出具相应的纸质版检测报告一式伍份。检测报告需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PKPM系统上备案登记。

(二)服务地点: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昆仑校区(南宁市昆仑大道1258号)

(三)服务期

1、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立即进行检测前的准备工作,准备相关检测仪器设备,在签订合同后的7天内向发采购人提供书面房屋建筑质量检测方案审批表、检测方案;

2、检测方案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批,采购人同意进场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测工作,并向采购人提供符合要求的纸质版检测报告。

(四)服务质量和工作要求

1、检测质量标准: 本项目执行住建部现行相关技术规范、标准、试验规程、设计图纸、管理文件等;

2、检测质量要求:全面、真实反映工程质量、性能及安全方面的情况,做出科学评定及建议意见。供应商必须按上述规范和标准进行检测、计算和评定,同时完成上述工作后编制检测鉴定报告并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建议性的意见。

四、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及相关要求

(一)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具备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现行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资质检测范围须包括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和地基基础等检测。

3、须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登记注册。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询价保证金

(一)询价保证金额(人民币):本次询价收取保证金500.00元(供应商转询价保证金时,请备注:昆仑校区管理楼安全性检测服务询价保证金)。

(二)缴纳方式:供应商应于询价截止时间前将询价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一次性交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并到账,否则视为无效询价保证金,询价保证金缴纳后无需开具收据,但必须在询价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号,其到账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到账时间为准(询价保证金必须是以供应商账户转出、开具或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给供应商的保函,供应商从个人账户(自然人竞标除外)转出的询价保证金,视为无效询价保证金)。

采购人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园湖北路支行

银行账号:45050160435309888999

供应商使用保函递交方式时,供应商将保函原件电子扫描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投标无效。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现场提交单独密封的保函原件,由采购人核验保函信息,确认保函是否有效后交由采购人专人管理。供应商提交的保函原件未单独密封的,投标无效。

(三)除询价采购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外,采购人在法定时间内通过银行原路退还保证金至供应商缴纳账户。供应商自行承担询价保证金缴纳错误而导致询价保证金无法及时退还的责任。

(四)询价保证金的退还

1、未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自成交公告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退还

2、询价保证金不计息。

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者响应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五)未按以上要求缴纳询价保证金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服务费用最高限价为59760.00元,费用应包含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缴纳税费及规费(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并涵盖供应商为完成本次服务所需承担的所有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人工、机械、劳务、保险金、安全设施、检测、车辆通行、垃圾清运及消纳、工人装车、数据采集、资料、管理费用(注:检测过程中因规范要求造成的必要破坏,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若因检测机构操作不当或超出约定范围造成的非必要破坏,修复费用由中标检测机构承担

(二)供应商报价应考虑现场环境以及市场变化等各种因素,中标后不再增任何费用;

(三)供应商报价需报总价,总价不能超过预算价,否则为无效投标。

七、付款方式

(一)供应商完成全部检测工作并提交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成果文件后,采购人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全款。

(二)采购人付款前,供应商需提交合同同等金额增值税发票。

响应文件递交

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应由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两个部分组成,响应文件(一正两副共三份,以下文件需盖公章并密封)格式见附件1

(一)资格审查文件

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其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现行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检测范围包含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检测;(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3、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供应商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的复印件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4、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5、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20232024年]财务报告复印件;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应按提供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上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报告复印件。(上述财务状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6、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7竞标声明函(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8、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截图(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9、除磋商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有,格式自拟)

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二)商务、服务及报价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3、竞标函(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4、项目报价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如有,格式自拟)

6、询价保证金缴纳证明(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注: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九、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一)递交时间及地点:2025年4月17日09:30-10:30送至昆仑大道1258号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管理楼404室,联系人:韦老师,联系电话:0771-5650225。

(二)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因供应商原因,投标截止时间前学校工作人员尚未收到供应商报价文件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采购方

询价采购

、评标方法

由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评标,评审小组对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和符合性审查,审查通过后,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提供的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本询价公告,响应各项要求且最后评标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发布中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

、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

   (一)合同内容及条款见附件2。

(二)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公告发布后21个日历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三)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招标。

、监督部门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

电话:0771-5650229

十五、联系部门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资产管理中心

联系人:韦老师       电话:0771-5650225


2025年4月10日



附件:

1. 响应文件格式

2. 合同文本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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